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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该不该?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时间:2016-02-29

  导读:犯事之后是不是该逃走呢?其实不该,犯事之后我们该自首,争取最宽大的处罚。请看下文例子。

  9名当地男子为了向他人追讨赌债,采用非法拘禁并浸水威逼等手段,致受害人死亡,9名嫌疑人随后潜逃。在警方凌厉的追捕措施和强大的思想攻势下,9名嫌疑人近日陆续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电白警方经审讯初步查明,电白县水东镇人黄某因赌博欠下梁某14000余元。7月5日23时30分许,梁某、许某、邓某、陈某、伍某、李某等人开车途经水东镇“小乐山”路段时发现黄某,即将其挟持上车,然后到水东镇一饭店吃夜宵。吃完夜宵后,梁某叫许某安排人带黄某到河湾水库,通过浸水逼迫其还赌债。

  嫌疑人许某在电白县第一看守所告诉记者:“我和3个同伙一起逃到广州,整天东躲西藏,心理非常乱,任何人看我一眼我就担心是被发现了。后来家人和朋友多次打电话劝我投案自首,说是可以宽大处理,我想最终还是逃不掉,就回来投案,进了看守所心里反而踏实多了。”

  电白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潘专说,一起命案的9名嫌疑人都回来投案自首的情况较为少见,主要是由于电白警方在案发后进行了大量的排查和走访工作,形成了追捕打击的高压态势,并动员嫌疑人的家属做其思想工作,让嫌疑人认识到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只能选择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