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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有分类的吗?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时间:2016-03-24

  导读:犯罪中止是有什么种类的呢?有分类的呢?怎么区分?犯罪中止具体可以范围两个大类,一是预备中止和实行中止;二是终了中止和未终了中止。预备中止是行为人在着手准备犯罪的时候中止了犯罪行为,未实施实际的犯罪行为;而实行中止是犯罪实行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了实行行为。终了中止则是指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但犯罪结果发生之前,积极有效地制止了其结果的发生;未终了中止是行为人尚未实施完犯罪行为。下面就由本文在这给大家详细介绍。

  一、预备中止和实行中止

  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过程中中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实行形态的中止。

  例如,甲携带凶器去杀乙,路上遇到几名治安联防队员,治安联防队员并不知道甲的目的,走了。后来甲内心悔悟,打消了杀人的意念,返回家去,因而未着手实行杀人的行为。甲的行为构成预备阶段的中止。

  实行阶段的中止,是指在犯罪的实行过程中,自动地中止了实行行为。

  例如,甲在杀乙的过程中,见乙痛苦呻吟的惨状产生了怜悯之心,中止了杀人行为。甲的行为构成实行阶段的中止。

  二、终了中止和未终了中止

  实行终了的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完毕犯罪行为,但在犯罪结果出现以前,行为人自动有效地避免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未实行终了中止,是指行为人在犯罪的实行行为尚未实施完毕时中止了犯罪行为的实施,当然也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例如,甲想去某仓库行窃,之前甲去仓库周围“踩道”,决定行窃及出库路线。某夜,甲按照事先观察好的路线进仓库行窃,在搬东西时,碰到了堆放在仓库中的水桶,水桶发出巨大响声。甲惊慌,急忙逃走。甲的这种行为属于盗窃犯罪的中止形态。

  在我国刑法中,犯罪中止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实施的中止;另一种是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但在犯罪结果出现之前,行为人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发生的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