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使快递行业迅速发展,大量包裹通过快递员送到消费者手中,而面对如此巨大的“流动财富”,一些快递员动起了歪脑筋。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快递员盗窃案,当庭判处被告人邹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6岁大专毕业的邹某,经某人力资源公司的派遣,到某快递公司从事分拣工作。2015年11月的一天晚上,邹某在分拣快递的过程中,发现一个有破洞的快递包裹,里面是一部乐视手机。邹某见四下无人,心生贪念,将手机装进口袋带了回去,转手卖了400元。
尝到甜头的邹某发现手机的包裹小巧,价值高,比较好辨认,便很快开始了第二次盗窃。
2015年11月18日5时许,邹某分拣包裹时,把一个疑似装有手机的包裹再次带走。这次邹某窃得的是高仿苹果手机,不能使用便扔在路边草丛里。
两日后,邹某窃得一部价值6400元的苹果手机,留作自己使用。
快递公司发觉丢件后报警。案发后,苹果手机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邹某家属代为赔偿2599元。
法院审理认为,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在案发后如实供述罪行,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