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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马进城喝喜酒被撞人仰马翻——看法官怎么处理这起特殊交通事故

来源:浙江法院新闻网作者:未知时间:2016-12-14

骑着高头大马到朋友家喝喜酒,回来时却被摩托车“追尾”,撞了个人仰马翻,这起特殊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要如何划分,一时间难住了法官。

  72岁的吴先生是衢州人,喜欢画画,特别是画扬鬃飞蹄的骏马。多年前,他买了一匹小马驹,马身白色,尾巴和颈部鬃毛是棕色的,非常漂亮。这几年,在吴先生的悉心照料下,小马长成了高头大马,村里如果有亲戚结婚,他还会骑着马去喝喜酒,旁观者无不投来羡慕的眼光。

  去年“五一”,吴先生应邀参加朋友孩子的婚礼,与往常一样,他把“宝马”梳妆打扮一番,骑上它进了城。

  到了晚上,酒足饭饱的吴先生爬上马背打道回府。正当他哼着小曲轻拍着马屁股,慢悠悠赶路时,意外发生了。

  马的夜间视力比人要强,加上老马识途,回家的路吴先生是不用操心的。但马分不清左右,走着走着就走到了路中间。天色越来越暗,吴先生骑马到衢州市衢江区溪乡塔山路段时,突然后面开来一辆三轮摩托车,“嘭”地一声撞上了吴先生骑行的马臀部,顿时人仰马翻,吴先生被重重地撞落在地。

  交警连夜赶到现场拍照取证,当时的马已经移位,马身上血迹斑斑,吴先生也坐在地上喊头痛。后经司法鉴定,吴先生颅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摩托车上的郑女士断了五根肋骨也构成十级伤残。

  摩托车驾驶员周先生回忆,他那天带着妻子郑女士和女儿一起回家,远远就看到前方有个老人骑着一匹马,他本能地开始打方向灯准备超过去,谁知马也跟着灯光跑,一眨眼的功夫就撞上了马屁股。

  由于马匹在路上行走的痕迹很少,马上事故发生后马的位置被移动过,因此究竟是马匹违章还是三轮摩托车违章还是双方都违章,提取不了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最终,交警开出了“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该证明最后一段写道:“马匹在道路上行走的位置及马匹与正三轮摩托车接触时有无明显横向动态无法查实,事故成因无法查清,无法认定周先生、吴先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

  2016年9月22日,郑女士将吴先生告上衢州市衢江区法院,要求吴先生赔偿各项损失7.4万余元。吴先生收到诉状后很气愤,提起反诉,要求周先生及其三轮摩托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赔偿自己的损失费6万余元,之后又改为全由保险公司赔偿。

  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那损失又该如何认定?承办法官在调解案件时,向双方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由于周先生的三轮摩托车制动系统不符合规定要求,且超车时未按规定从左侧超车,应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部分的责任;马匹易受惊吓,骑行上路,对骑行者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都会造成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虽然法规没有明确禁止骑马进入市区道路,但马跑到机动车道上肯定不妥,而且吴先生在没有任何照明设备的情况下夜间骑行,也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因此,吴先生也应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部分的责任。另外,马匹自身有一定的价值,摩托车撞击导致吴先生和马匹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摩托车的投保单位即保险公司就此应当作出赔偿。

  最后,郑女士和吴先生表示同意这个方案。昨天,两起案件均得以妥善调解,吴先生赔偿郑女士1.7万元,保险公司则赔偿吴先生3.6万元。

  承办此案的黄甘富法官告诉记者,虽然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但骑马进入市区道路还是存在诸多问题,如人和马的安全、马匹骑行该走非机动车道还是人行道,骑马闯红灯或酒后骑马该不该处罚,马匹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马匹碰撞或者踩踏到行人,还有马匹患上了人畜传染病再骑行上路问题等等。而这些目前还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黄法官建议像吴先生这样的爱马人士还是尽量不要骑马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