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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主谋如何判刑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7-09-04

  在司法实践中网络诈骗往往是属于团伙作案,犯罪团伙之间往往会分开明确,这样诈骗的成功率才会高,团伙作案就会有主犯和从犯的区别,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是不一样的,那么网络诈骗主谋怎么判刑?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网络诈骗主谋怎么判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二、团伙犯罪怎么区分主犯和从犯

  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主犯:

  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

  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闹事犯罪的聚头,在整个聚众闹事过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聚众犯罪”是指纠集多人共同实施一项犯罪活动。如聚众斗殴,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的犯罪等。聚众犯罪与犯罪集团不同,它是因进行一项犯罪将众人聚集起来的,而不具有较固定的犯罪组织和成员。

  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对社会危害性负主要责任的人。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是组织、领导者,但出谋划策,犯罪活动特别积极,罪恶严重或者对发生危害结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

  从犯的认定

  第一,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次要实行犯。这类共同犯罪人虽然直接实施了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是在整个犯罪活动过程中较之主犯所起的作用要小,主要表现在:本人不主动发起犯意,在共同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积极性不高,行为强度不大,对造成犯罪结果所起的作用不大或根本未对犯罪结果有任何作用,等等。

  第二,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分工分类法,这类犯罪分子实为帮助犯。这类共同犯罪人不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只是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准备工具、创造条件,包括犯罪行为实施之前的帮助行为和犯罪行为实施时的帮助行为。通常表现为准备或提供犯罪工具,排除犯罪障碍,指示犯罪地点和犯罪对象,打探和传递有利于犯罪实施和完成的信息,在犯罪实施过程中把门望风,等等。

  上述知识就是小编对“网络诈骗主谋怎么判刑”问题进行的解答,网络诈骗罪的主谋要承担主要的刑事责任,具体怎么处罚要依据诈骗的金额和犯罪情节而定,在实践中对主犯是加重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