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酒驾都会令人直接吊销驾照,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毒驾是比酒驾还要令人毛骨悚然,因为吸毒人员吸毒后精神极度兴奋,追求刺激,常常做出一些大胆违反常理的事情来刺激自己的中枢神经达到一种快感,和酒驾不同在于他们通常是有意识故意这么去做的,这点让人害怕。但是戒毒后,毒驾驾照吊销如何恢复,可能就是戒毒者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了。小编今天就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有所帮助。
一、如果因为吸毒被依法注销了驾驶证,或是毒驾驾照吊销是不能恢复了。
二、根据我国现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因吸毒驾驶证被依法注销,需要三年后向公安交警车管所提出申请,通过考试取得新驾驶证。
三、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四、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对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同时,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请的情形,并对申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部令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采取“零容忍”措施,严格限制吸毒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这就是说毒驾驾照吊销如何才能恢复的回答是不可能再被恢复的。但是国家给改过自新的戒除毒品的人一个机会去重新考取驾照,只要你符合解除毒品达到三年的条件,就可以依法参加驾校考试考取驾照。还是那句老话,但确实是为了自己的未来考虑,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