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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到哪个法院起诉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8-06-02

  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四种途径,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通过诉讼解决虽然耗时长、费用高,但这却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最重要、最权威的途径。提起诉讼前,首先要先确定管辖法院,那么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呢?详细解答请看下文小编的介绍。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呢?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买卖合同管辖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啦一定的帮助。

  一、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

  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1、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8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9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以上就是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的相关内容,对于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范畴,原告有择地诉讼选择权,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